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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三、综合考核办法(一)考核人选

通过学院资格审查,且通过材料评议进入综合考核人员。

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形式及时间

1. 考核形式:线下综合面试

2. 考核时间:2024年5月23日14:00开始

3. 考核地点: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10楼

(三)考核资格审核

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更不予录取。

1.请考生在2024年5月22日17:00前到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3号教学楼人文学院X31010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③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申请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④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⑤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需加盖可以独立对外的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2.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考生在招生任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一经查实,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四)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1.复试专家组

   学院按招生学科成立2个由不少于5名专家(若博士生导师不足,则至少3名为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包括个人陈述和现场答辩等环节。

2.综合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素养、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语言表达等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知识背景:重点考查考生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已有的知识结构等;

③科研能力:重点考查考生获取文献信息的能力、了解并学习研究方法的能力,是否具备攻读本学科博士生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④外语水平:重点考查考生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

⑤综合能力:重点考查考生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质疑精神和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心理成熟和身心健康等。

3.综合面试成绩计算

综合面试(100分)=知识背景(20%)+科研能力(30%)+外语水平(10%)+综合能力(40%)。

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取小组复试专家打分的平均值,思想品德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

4.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考核。

5.面试分组

中国语言文学1组:中国古典文献学、汉语言文字学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3日14:00开始

面试地点:X31021 候考地点:X31020

中国语言文学2组: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与传媒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3日14:00开始

面试地点:X31004 候考地点:X31002

请复试考生在复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候考地点。

四、拟录取

(一)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二)拟录取原则

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参照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按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下列情况将不予拟录取:

1.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6.充分尊重导师意见,导师不同意接收的。

五、综合考核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 号)的规定,参加我校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考生须交纳费用 120 元/人。交费时间及方式详见“缴费说明”。

六、体格检查

考生需在拟录取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各招生学科专业可结合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复议

在人文学院官方网站(https://rwxy.swjtu.edu.cn/)公布复试与拟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7534  邮箱:372171373@qq.com

复试考生对复试工作如有异议、举报、投诉、申诉等,请与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联系。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6366528 邮箱:T15rwjj@swjtu.edu.cn

八、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 人文学院所有。未尽事宜以《西南交通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

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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